近日,山東省經信委、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等九個與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緊密相關的廳局,共同下發了《關于統籌共享社會掛高資源與通信鐵塔資源促進我省移動通信建設的通知》。《通知》明確:
一是確立鐵塔公司統籌地位。明確資源擁有單位與中國鐵塔山東省市分公司通過簽約等方式開展互利合作,推動各類公共資源開放共享。要求中國鐵塔山東省市分公司加強與駐地各部門聯系,積極提出工作落實意見建議,推進社會站址資源共建共享,建立站址資源儲備庫。
二是明確推進社會塔與通信塔相互轉化。依法開放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交通樞紐、大型場館等公共場所和建(構)筑物,以及路燈桿、監控桿、道路指示牌等相關公共設施使用。同時推動開放通信鐵塔資源用于智慧城市建設。
三是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優化通信鐵塔建設審批流程;簡化通信鐵塔等移動通信基礎設施的申報、審批手續,及時辦理規劃審批手續,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取得土地使用權。
四是確保全程協同推進與督查。一方面,事前規劃,確保基站建設同步規范有序;另一方面,事中監督檢查,建立定期會商、會議制度,將資源統籌開放、建設審批流程優化、通信鐵塔選址建設進度等工作,納入各級督查范圍。